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财产保险清偿顺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财产保险清偿顺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申请破产后,债权的清偿顺序如何界定?

所谓破产清偿顺序,是指在企业申请破产后,法律规定的债权分配的先后次序。

财产保险清偿顺序,财产保险清偿顺序是什么

1、清偿该破产企业的员工工资及其劳动保险费用(具体包括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

2、清偿该破产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应该按照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首先如果存在别除权人的话别除权人可以随时在担保物价值的范围内损失优先受偿。除此之外的有以下顺序: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 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财产保险清偿顺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财产保险清偿顺序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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